某省教育厅原厅长马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马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厅厅长职务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利用审批教育基建项目的职权便利,通过伪造文件、篡改招标程序等方式,违规干预某市重点中学扩建工程招投标,致使项目承包商以低于市场价30%的报价中标。2020年9月,马某在未履行法定报批手续情况下,擅自批准某私立高校以虚假资质参与高考招生,非法获取财政拨款32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案发后,马某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但剩余4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其行为导致多所教育机构资金链断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案件系某市群众举报后,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发现线索,最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审理过程
案件经一审、二审判决后,因关键证据出现新情况启动再审程序。再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组织专家论证,重新审查招投标文件及资金流向,最终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马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滥用职权行为严重损害教育公平与公共利益,应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