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医疗系统厅级干部陈某委托理财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陈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职务时,利用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的职权便利,接受某医疗器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李某请托,以‘委托理财’名义索取人民币15万元。其通过伪造投资协议,虚构‘高收益理财项目’,实际未进行任何投资操作,非法占有他人资金。2023年6月,某县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陈某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某省纪委监委随即启动调查程序,调取其银行流水发现多笔资金无法说明来源。陈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通过虚假投资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多个医疗采购项目出现腐败风险,造成国家医疗采购资金损失逾300万元,严重破坏医疗医药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陈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委托理财’等创新形式掩盖权钱交易本质,尤其在医疗医药领域需严防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