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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住建局基层人员魏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间,某省住建局基建科科长魏某在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审批及招投标监管工作中,通过虚构工程监理费用、违规干预评标程序等方式,先后收受12家建筑公司给予的回扣及手续费。涉案金额达32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用于个人购房及奢侈品消费,其余存入境外账户。2023年10月,某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后启动调查程序,经审计发现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无法说明来源。魏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8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多个市政项目出现偷工减料问题,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500万元,严重破坏工程建设领域廉洁秩序。经司法鉴定,魏某涉案房产及消费记录与行贿金额高度吻合,其行为已构成典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特征。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魏某提出上诉,某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魏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对其无法说明来源的140万元财产依法认定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量刑规定;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界定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经济往来中的权钱交易,维护公共项目建设公正性。

分类:行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