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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韩某借贷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韩某利用其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招标等事项中为多家医药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期间通过虚构借款合同方式,以所谓'周转资金'为名收受医药公司负责人王某等人财物,累计金额达280万元。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其个人购房、投资及挥霍。2022年某省纪委监委在查处医疗系统腐败问题时发现韩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韩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部分资金用于单位公务支出。该案造成医疗采购成本虚高超千万元,严重扰乱医药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纪委监委初核后立案调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并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以受贿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涉案剩余80万元赃款继续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凸显医疗系统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借贷形式掩盖权钱交易本质。

分类:受贿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