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张某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张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通过操控招投标程序为多家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在项目评审中故意泄露标底信息,并向投标单位索取财物,累计收受好处费达32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其家庭投资及偿还个人债务。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张某涉嫌贪腐线索,经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张某在审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造成公共项目损失逾800万元,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市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张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其未退缴的170万元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招投标领域公职人员必须恪守廉洁底线,任何以权谋私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