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医疗医药领域厅级干部叶某通过第三人行贿案

某市医疗医药领域厅级干部叶某通过第三人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某市卫健委原副主任叶某(厅级)在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医药企业违规获取招投标资格。其通过中间人张某(医药公司高管)安排,将5万元至20万元行贿款分三次转入张某亲属账户,以‘咨询费’名义掩盖行贿目的。具体手段为:在项目评审阶段泄露评分标准,帮助该企业伪造检测报告,同时通过张某协调相关科室负责人规避招标程序。2022年5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异常低价中标线索,经审计追溯资金流向,锁定叶某与张某的非法交易。叶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再审程序中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认定其行贿行为导致医疗采购资金流失超百万元,造成公共资源严重浪费。涉案企业因违规操作被取消招投标资格,相关医疗器械因质量问题引发多起患者投诉事件。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线索移交至纪委监委,启动初核程序后立案调查。在侦查阶段调取银行流水及招投标档案,通过司法审计确认资金流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叶某行贿罪成立,鉴于其退赃表现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基层医疗系统人员通过第三方中介实施行贿的隐蔽性,警示权力监督需穿透利益链条。

分类:行贿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