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疗系统处级干部谢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谢某作为某市卫健委下属某医院院长,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中,通过虚增采购价格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先后三次向负责该项目审查的某区法院审判员李某行贿,每次以现金形式支付2万元,共计4万元,均用于打点关系确保中标。案发后,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院采购流程异常,通过调取财务凭证和比对中标信息,锁定谢某与李某的违规交易。谢某在调查中主动交代违法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2万元。该行为导致医院采购成本增加约120万元,且造成司法人员廉洁性受损,破坏医疗系统公平竞争环境。经审计确认,涉案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已造成患者诊疗风险。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巡视组移交线索后,市纪委监委对谢某立案调查,经侦查确认行贿事实,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7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谢某当庭认罪。
判决结果
法院以行贿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违法所得2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医疗单位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司法工作人员亦应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