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林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林某在审批企业经营许可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多家企业贿赂。其通过亲属账户接收现金及转账共计15万元,作为回报为相关企业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降低审查标准。经查,林某将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其余资金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套取公款进行非法投资。2023年9月,群众举报其异常资金往来,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调查程序,调取银行流水及审批档案发现其犯罪轨迹。林某在被留置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多起审批项目失真,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初核后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林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行贿数额巨大标准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在经济往来中以权谋私行为,维护行政审批领域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