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资委原副主任杜某交易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杜某利用其担任某市国资委副主任分管国企改制工作的职务便利,在3家国有控股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通过虚构资产评估项目、操纵招标程序等方式,为相关企业负责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先后收受企业贿赂共计人民币32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个人海外置业,200万元投资股市。案件系纪委监委在开展国企改革专项审计中发现线索,经初核发现杜某存在违规干预改制交易行为,遂立案调查。杜某在调查初期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其行为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超8000万元,严重破坏国企改制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6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杜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改制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以权谋私,维护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公正性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