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谭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谭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在参与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时,接受某建材公司负责人王某请托,通过安排评标专家打分、泄露招标信息等方式帮助其公司中标。涉案金额累计达12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其子留学费用及个人投资。2023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谭某及其亲属异常财产情况,经初核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谭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并退缴赃款6万元。案件查实后,检察机关以行贿罪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谭某的行为导致多个招投标项目流标重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于2023年6月开庭审理,谭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二审终审。
判决结果
谭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退缴赃款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剩余赃款继续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招投标领域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任何以权谋私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彰显巡视巡察对权力监督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