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院长何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何某利用担任某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职务便利,在多个高速公路项目设计招投标过程中,通过虚构设计成本、降低技术标准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亲属控制的空壳公司,分23次收受企业负责人给予的现金及贵重物品,累计折合人民币32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境外购房及奢侈品消费。2024年2月,某省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后启动调查,发现何某与涉案企业存在异常资金往来,遂立案审查。经审计确认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拒不说明来源。何某在审查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该行为致使多个重点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依线索立案,经初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何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业道德,杜绝在工程建设领域以权谋私,维护公共项目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