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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科邓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邓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科科员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其通过私下约定低价出让地块、操纵竞拍规则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累计非法获取好处费达280万元。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高档消费。2023年5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房地产公司违规获取地块线索时,发现邓某存在违法干预经济活动问题,随即启动调查程序。邓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纪事实,并退缴赃款150万元。该行为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流失逾300万元,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引发多起企业信访事件。

邓某通过虚构项目合作、伪造审批材料等手段,掩盖其违规干预行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调取了土地出让档案、财务凭证等关键证据,证实其利用职权为特定企业创造竞争优势。其犯罪手段具有持续性与隐蔽性,涉案金额累计达280万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邓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调查,但未退缴全部赃款。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五年,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邓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国企人员滥用职权干预土地出让的危害性,警示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