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崔某行贿案

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崔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崔某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负责重点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通过私下宴请、赠送礼品等方式,向该省法院审判员李某、检察官王某等人行贿,共计人民币15万元。其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在审批过程中故意降低审查标准,为关联企业获取违规审批许可。2021年7月,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崔某及其亲属财产异常变动线索,经初步核实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崔某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增合同金额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其中5万元用于行贿,其余赃款被用于购置奢侈品和投资理财产品。崔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交代了行贿事实,导致多个审批项目因程序违规被叫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800万元。

审理过程

2021年8月立案侦查,2022年1月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4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崔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暴露出行政审批领域权力寻租的隐蔽性,警示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廉洁底线,维护司法公正和行政廉洁。

分类:行贿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