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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系统谭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谭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教育项目招标事宜,通过虚构工程合同、伪造审批文件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2018年至2021年,其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累计达280万元,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及奢侈品消费。2022年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谭某所在单位存在重大财务异常,经初核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谭某在初核阶段拒不配合,但在立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涉案资金去向已全部追查清楚。其行为导致多个教育工程项目损失逾500万元,严重破坏教育领域公平竞争环境,引发群众对公职人员廉洁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谭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谭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必须规范权力行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与公共利益。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