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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徐某多次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徐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多次向多家企业行贿。通过虚构项目资质、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中标,累计收受财物达28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其亲属海外投资及高档消费。2022年8月,某县纪委监委在查处建材企业虚报投标案时发现徐某受贿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徐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导致多个市政工程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隐患,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500万元,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2022年9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历时11个月完成证据收集,2023年8月提起公诉,2023年12月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涉案剩余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招投标领域人员必须坚守廉洁底线,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

分类:行贿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