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交通局工程科余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余某在担任某市交通局工程科科员期间,利用负责市政工程招投标的职务便利,多次接受施工企业负责人王某邀请参与地下赌场。王某通过操控赌局输钱方式,以'借款'名义向余某输送资金,累计金额达280万元。余某将收受资金用于偿还赌债及个人消费,导致多个重点项目因资金挪用出现工程延误。2022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余某财产异常增长,对其立案审查。余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面前承认犯罪事实并退缴赃款150万元。该行为造成某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损失逾500万元,严重损害国企形象。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3年5月受理案件,经审理认定余某构成受贿罪。余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结合其犯罪手段、退赃情况及社会危害性,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余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揭示国企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参与赌博活动的新型腐败形态,警示公职人员须远离不良嗜好,筑牢廉洁自律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