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国企改制项目中黄某涉赌受贿案

某省国企改制项目中黄某涉赌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黄某在担任某市某国企改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时,利用负责资产处置方案审核的便利,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参与赌博活动。在某市某国企改制过程中,黄某以借款名义收受李某等人提供的赌资共计3.8万元,通过操控资产评估数据、违规审批股权转让协议等方式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案发后,黄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但其行为造成某市国企改制资产流失约120万元,损害政府公信力。2023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监察机关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黄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涉案资金去向已查清。

审理过程

案件由巡视巡察组移交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经初核、立案后开展证据收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依法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赌博为名进行权钱交易,严守国企改制廉洁底线,维护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平性与合法性。

分类:受贿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