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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叶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叶某在负责土地出让项目过程中,通过虚构地质勘察报告、违规降低地块出让条件等方式,为某房地产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在案件审理阶段,向负责土地审批的司法工作人员赠送现金共计3.8万元,用于干预司法裁判。审计发现后,某市纪委监委依据线索对叶某展开调查,查明其通过伪造财务凭证掩盖行贿行为。叶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土地出让程序严重失范,造成国家土地出让收益损失约800万元,破坏当地土地市场公平秩序。案件经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叶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依审计线索立案调查,经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被告人叶某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叶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九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公正。

分类:行贿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