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办事员崔某特定关系人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间,崔某利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窗口办事员职务便利,为辖区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帮助。其妻王某(特定关系人)收受某建材公司负责人张某给予的现金共计12万元,用于购置房产及日常开支。案发后,崔某主动交代收受好处费的事实,并配合调查,但未退缴全部赃款。经审计查明,崔某在审批过程中违规缩短审查周期,导致某项目未达标仍通过验收,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约80万元。崔某在审查中多次向张某透露审批标准,帮助其规避监管要求。案件系群众举报引发,经纪委初核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崔某家属退缴赃款6万元,其余6万元尚未追回。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立案侦查,同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0月某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崔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审批人员须防范家属介入腐败,维护政务服务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