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许某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许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过程中为某房地产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私下会面、宴请等方式,向负责土地执法的司法工作人员李某(另案处理)行贿,涉案金额累计达280万元。许某将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海外置业,并通过亲属账户掩饰资金来源。2023年群众举报案件线索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许某与李某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经检察机关提起再审抗诉,法院依法审理查明其行贿事实,许某在庭审中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赃款,导致某县土地出让项目因程序违规造成财政损失62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线索初核,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组织公开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许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追缴违法所得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司法,破坏土地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