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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某交易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0年至2022年期间,黄某利用担任某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便利,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通过虚构工程量、违规降低资质门槛等方式帮助某建筑公司中标,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给予的现金及贵重礼品,累计折合人民币280万元。赃款通过第三方账户进行转移,并用于购置房产及高档消费。2023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核查教育系统资金使用问题时发现黄某涉嫌违法,经立案调查确认其犯罪事实。黄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二审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犯罪情节。案件造成多个教育项目资金流失,严重破坏当地教育公平环境,涉案企业通过不当得利非法获利逾百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黄某不服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揭示国企人员在教育工程招标中通过交易型受贿谋取私利的隐蔽手段,警示相关部门须强化对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分类:受贿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