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金某委托理财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金某利用其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过程中为多家企业牵线搭桥。通过虚构某投资公司理财产品,以'委托理财'名义收受企业负责人张某等人给予的'投资款'共计28万元,实际从未进行任何投资操作。金某将资金用于个人购房及日常消费,造成国有资产监管失序。2023年3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财产异常变动线索,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金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多宗土地出让项目流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严重破坏公共资源公平配置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7月完成证据收集,9月提起公诉,12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金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虚设理财渠道谋取私利,维护土地出让市场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