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财政局原局长冯某行贿案

某省财政局原局长冯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冯某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某省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利用主管政府采购项目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供应商资质、篡改招标文件等手段,先后向12家供应商行贿共计320万元。其中2019年在某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中,安排下属伪造三家投标公司财务报表,向每家公司支付15万元好处费;2020年通过违规干预某实验室设备采购,收受供应商现金50万元;2021年利用审批权限为关联企业谋取中标资格,分四次索取财物合计220万元。案件线索来源于2022年中央巡视组巡察发现的异常资金流动,经某省监察委员会调查,查实冯某通过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账户接收行贿款。冯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政府采购项目损失逾400万元,严重破坏财政资金使用秩序,引发群众对政府廉洁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立案,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

判决结果

冯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其主动退缴的28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剩余40万元赃款继续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政府采购领域权力寻租的隐蔽性,警示公职人员须坚守廉洁底线,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分类:行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