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孙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孙某于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二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某企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通过为该企业办理超范围施工许可、降低环评标准等手段,帮助其获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累计达12万元,其中6万元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3万元赠与亲属,剩余3万元据为己有。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核查某企业违规获得审批资质案件时发现孙某存在违法干预行为,随即启动调查程序。孙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并承认其通过虚构审批条件、违规加快审批进度等方式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多个项目未达标施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审理过程
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孙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涉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六十四条 追缴违法所得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行政审批人员必须严守职责边界,防止以权谋私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