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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冯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冯某利用其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规划调整等事项中,通过虚构项目合作、赠送财物等方式,向多名分管领导及审批人员行贿共计320万元。其犯罪手段呈现多次、向多人实施的特点,涉及土地招拍挂、征地补偿标准制定等关键环节,通过非法资金流动掩盖行贿行为,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挥霍,部分通过亲属投资洗白。2023年8月,群众通过信访渠道举报冯某长期违规操作土地出让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其存在重大行贿嫌疑,经司法程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冯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并对行贿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多宗土地出让项目出现价格畸高、程序违规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逾4000万元,严重破坏土地管理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初核,纪检监察机关依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启动再审程序,最终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冯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国企人员利用土地出让权力多次行贿的隐蔽性,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

分类:行贿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