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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医疗保障局原副局长沈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沈某利用其担任某省医疗物资采购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过程中,通过虚构采购需求、虚增价格等方式,多次收受多家医疗设备供应商给予的回扣。涉案金额累计达12.5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理财,7.5万元被其亲属用于购置房产。2021年纪委监委在查处某医院采购腐败案件时,发现沈某在招标文件审核环节存在利益输送行为,遂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经审计查明,沈某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文件、操纵评标专家人选等手段,帮助关联企业获取中标资格,导致省级医保基金损失逾80万元。案发后沈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但未如实供述全部行贿情节。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纪委监委补充证据后提请检察机关抗诉,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经庭审查明关键证据后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以行贿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系统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与医疗公平性。

分类:行贿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