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董某滥用职权违法执行案

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董某滥用职权违法执行案

案件事实

董某在2020年至2023年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其通过设置虚假资质门槛、操纵评标结果、指定特定投标人等方式,强令所属单位违法执行多个工程项目,累计非法获利300万元以上。赃款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及挥霍,导致多个项目因程序违法被叫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800万元。2023年6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核查某国企改制过程中发现其违法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董某滥用职权行为。董某在侦查阶段退缴赃款120万元,但未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案件暴露出招投标领域权力寻租的系统性风险,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某市检察院管辖,经依法公开审理后进入一审程序。

判决结果

被告人董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权力必须依法规范行使,暴露出招投标监管机制存在的漏洞,强调对国企人员监督的必要性。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