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国企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原科员魏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某省国企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原科员魏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魏某在某省国企改制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资产处置程序。通过伪造资产评估报告、虚增企业资产价值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获取不当改制优惠待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涉案金额共计3.8万元,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2021年4月,某省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后启动调查,发现魏某在改制过程中存在多处程序违规行为,遂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经一审、二审后因证据不足进入再审程序,魏某在再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其行为导致改制方案执行受阻,引发职工信访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审查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并公开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魏某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改制领域公职人员须规范履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与改制工作公正性。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