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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范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范某在2018年至2022年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土地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多家房地产企业行贿。其通过伪造土地评估报告、违规干预招投标程序等方式,为相关企业在土地出让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累计收受好处费达500万元。涉案资金主要通过个人实际控制的境外账户转移,部分用于购置 luxury 豪华轿车及偿还个人债务。2022年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土地出让金异常流向,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后移送司法机关。范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某省土地出让市场秩序严重混乱,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逾3000万元。

审理过程

经某省监察委立案调查,案件移送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由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依法查明范某行贿事实及赃款去向。

判决结果

范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土地出让领域需加强监管防止权力寻租。

分类:行贿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