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冯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冯某利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审批某地产公司用地规划许可时,接受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所送现金共计12.5万元。冯某通过篡改审批材料、违规召开会议等方式帮助该公司获取不正当审批资格。案件系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督查中发现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冯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赃款。其行为导致某省土地资源管理秩序混乱,造成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损失超过800万元。2023年3月,冯某家属代为退缴赃款6万元,其余6.5万元赃款用于其个人海外投资。案件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冯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确认冯某行贿事实成立。
判决结果
冯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行政审批领域权力寻租现象需持续高压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