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沈某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案

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沈某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沈某利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通过其子沈某某(另案处理)收受某科技公司负责人王某贿赂共计125万元。沈某在审批该企业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时,多次暗示其子向王某索要财物,王某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方式将钱款交付沈某某用于股票投资。2023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巡察中发现沈某家庭财产异常波动线索,启动调查程序。沈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并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其子沈某某已全部退赃,案件造成某市行政审批领域出现权力寻租现象,损害政府机关公信力,导致相关企业违规获得审批资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案发后,涉案企业被责令整改,多项违规审批事项依法撤销。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五年,沈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沈某犯受贿罪,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子沈某某涉案金额依法另案处理。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利用特定关系人进行权力寻租,维护行政审批公正性。

分类:受贿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