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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冯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冯某在某省国企改制工作中,利用负责资产清查的职务便利,接受某民营资本集团贿赂。该集团为获取改制企业优先收购权,通过冯某亲属账户分四次转账共计320万元,冯某将其中280万元用于购置 luxury 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案发后,纪检监察机关接群众举报启动调查,发现冯某在资产评估环节存在利益输送行为。经审计查明,其通过伪造改制资产清单、虚增评估价值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非法获利逾500万元。冯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但剩余赃款已挥霍殆尽。案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达800万元,严重破坏国企改制公平性,引发多起相关企业举报。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立案侦查,同年7月移送审查起诉,9月由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冯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刑法》第九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认定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改制关键岗位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防止利益输送损害国有资产安全。

分类:行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