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孙某向司法人员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孙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时,利用负责招投标监管的职权,通过虚构工程招标项目、伪造评标文件等方式,多次向某法院审判员李某(另案处理)行贿,累计金额达280万元。其通过中间人将资金转入李某亲属账户,用于购置房产及奢侈品。2022年9月,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孙某所在单位存在异常资金流动,随即启动调查程序。经审计查明,孙某在招标过程中为特定企业谋取利益,导致多个项目中标结果失真,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逾500万元。案发后,孙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但其行贿行为已严重破坏司法公正和招投标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于2023年12月作出判决,孙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审理并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孙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暴露出招投标领域权钱交易的隐蔽性,警示公职人员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