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林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林某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职权便利,多次收受多家企业及个人贿赂。通过违规干预项目审批流程,为相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涉案金额累计达125万元。其中,2019年接受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行贿30万元用于获取工程资质,2021年通过亲属账户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张某好处费50万元。2022年6月,群众举报其存在权钱交易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林某长期通过私下会面、节日礼品等方式向12名相关人员行贿,赃款部分用于个人挥霍,部分存入境外账户。林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但对部分行贿事实拒不承认。其行为严重破坏行政审批公正性,导致多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违规通过,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初审,因发现关键证据链断裂于2023年重新立案侦查,历时18个月完成证据补强,检察机关以行贿罪提起公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以行贿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省部级官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实施多次行贿的严重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