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科员肖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肖某自2019年起在某市司法局担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违规代理案件提供帮助。其通过接受企业负责人邀请参与地下赌场,以收受赌资方式索取好处,累计涉案金额达320万元。2021年6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一起司法人员违规干预案件时发现其异常赌博消费记录,经调取银行流水和赌博平台数据锁定犯罪事实。肖某在初审阶段退还赃款80万元,但在再审程序中因司法机关认定其存在多次收受财物行为,最终被追缴全部违法所得。该行为导致司法公正受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引发群众对司法执法领域廉洁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本案经某市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十年。因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程序瑕疵申诉,上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肖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执法领域公职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活动,更不能将职务便利异化为权钱交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