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杨某超越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杨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时,利用职务便利超越职权范围,违规审批某县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指标。其通过伪造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擅自决定将价值280万元的国有土地以低于市场价30%的标准出让给关联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发后经巡视巡察发现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查明杨某通过虚构审批流程、篡改土地评估报告等手段,违规干预土地出让程序,涉案金额达4.2万元。杨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检举揭发其他违纪行为,配合调查认罪态度较好。该行为导致当地土地市场秩序混乱,损害政府公信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线索移交后,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程序,依法开展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最终由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杨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巡视巡察在监督权力运行中的关键作用,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权边界,维护国有土地出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