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某单位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金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时,利用其主管招投标事务的职权,接受某建筑企业负责人王某请托,通过伪造招标文件、违规设定资质门槛等方式帮助该企业中标多个市政工程项目。金某以中心名义向王某索取好处费共计3.8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支付中心内部人员违规操作费用,其余款项被其个人侵吞。案发后,王某向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金某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行为。经立案调查,发现金某通过授意下属违规操作,导致多个项目招标结果失真,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120余万元。金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其行为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检察机关以单位行贿罪对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公诉,法院于2023年3月组织公开审理,经庭审调查认定金某构成单位行贿罪。
判决结果
被告人金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单位犯罪主体,被判处罚金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将面临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