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住建局原局长张某滥用职权干预工程建设案
案件事实
张某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某省住建局局长,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多个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其通过向施工企业泄露评审信息、操纵资质审核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中标,累计非法获取经济利益20万至300万元。涉案资金部分存入张某个人账户,部分通过亲属代持转移至境外。2022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财产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范围,遂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张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再审程序中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该行为导致多个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800万元,引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发现线索后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通过审理认定张某滥用职权行为,最终作出刑事判决。
判决结果
张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基层权力监督缺失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危害,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职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