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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土地发展集团厅级干部金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金某利用担任某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环节多次收受房地产企业贿赂。通过虚构土地评估报告、违规降低竞拍条件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获取土地使用权,累计收受财物达320万元。赃款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部分用于高档消费及个人投资。2023年8月,群众通过信访举报线索引发调查,纪检监察机关在核查某地块出让过程时发现异常资金流动,遂启动立案程序。金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还120万元,但在庭审中仅对部分犯罪事实供认,案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超5000万元,严重破坏土地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8月立案调查,历时9个月完成证据收集,检察机关于2024年4月提起公诉,案件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终结。

判决结果

法院以行贿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土地出让领域权力寻租行为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应强化监管机制建设。

分类:行贿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