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司法执法系统原厅级干部杨某滥用职权案

某市司法执法系统原厅级干部杨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杨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通过伪造案件材料、篡改执法程序,为特定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3起重大违法案件被错误处理。其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增采购价格等方式侵吞公共财产,累计涉案金额达420万元,其中220万元用于个人购置房产,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进行隐匿。2023年3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异常财产变动线索,经初步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杨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严重破坏司法执法领域公信力,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七年,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认定杨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案件揭示司法执法领域滥用职权行为对公共利益的严重危害,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维护司法公正。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