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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孙某在2018年至2021年任职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期间,利用其司法审批职权,多次接受案件当事人邀请参与地下赌场活动。其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以'借款'名义向涉案企业索取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赌资,随后在赌博中故意输钱制造虚假债务凭证。涉案金额累计达12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境外奢侈品消费及高利贷还款。2022年巡视巡察发现孙某长期参与非法赌博且存在资金异常流动,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交检察机关。孙某在初审阶段拒不认罪,但在再审程序启动后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并交代其余40万元通过亲属账户拆分转移至海外。该行为导致多起案件审判程序受损,严重破坏司法公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2年4月立案侦查,2023年6月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3月法院启动再审程序,2024年7月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孙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退缴的8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剩余40万元依法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案件意义

案件凸显司法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参与赌博型受贿的隐蔽性,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维护司法公正。

分类:受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