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处长周某滥用职权强令违法执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周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管理处处长职务时,利用审批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的权限,强令下属对3宗工业用地违规办理'先施工后补缴'手续。通过伪造验收报告、篡改合同条款等方式,帮助相关企业规避30%土地出让金缴纳义务,涉案金额达280万元。案发后,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违规操作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查明周某通过虚增土地面积、隐瞒审批条件等手段,将违规所得资金用于境外房产投资及奢侈品消费。周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赃款150万元,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流失,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引发多起违规用地案件。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周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破坏土地管理秩序,彰显了对国企人员滥用职权行为的司法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