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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田某多次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田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审核的职权便利,多次向多家投标企业索取财物。其通过虚构项目资格、操纵评标标准等方式,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累计收受现金、贵重物品等财物达320万元。经查,田某通过中间人将赃款分存多个境外账户,并购置奢侈品用于个人消费。2023年5月,某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因业务纠纷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田某违规行为,经初核发现其存在重大行贿嫌疑。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田某主动退缴赃款18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多个招投标项目出现围标串标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逾5000万元,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线索启动初核程序,经省级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田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一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暴露出招投标领域权力寻租的系统性风险,警示必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对国企人员的廉洁约束。

分类:行贿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