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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自然资源局基层干部肖某期权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肖某在担任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科科员时,利用负责土地出让方案审核的职务便利,接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王某请托,为其违规获取工业用地指标提供帮助。通过虚构土地评估价值、降低出让条件等方式,使王某公司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竞得价值800万元的地块。2022年12月,王某以'投资分红'名义赠送肖某人民币320万元,后通过亲属账户转至境外,肖某将其中280万元用于购买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2023年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线索,经初步核查后移交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肖某在调查中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赃款。其行为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流失,造成公共财政损失达560万元。

审理过程

某县监察委依规立案调查,经讯问和证据收集后移送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受贿罪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肖某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土地管理人员须严守廉政底线,强化对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制约。

分类:受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