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国资委原主任梁某国企改制中赌博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梁某在担任某省国资委主任职务时,利用负责国企改制工作的便利,通过操控赌博活动输赢结果的方式,多次收受某省属企业改制负责人王某等人贿赂。具体手段包括以高额赌资吸引他人参与,故意制造输局假象并索取财物,以及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资产处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涉案金额累计达12万元,其中6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5万元存入境外账户,1万元用于日常消费。2023年3月,某省纪委监委在国企改制专项审计中发现梁某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经立案调查后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梁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某省属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约300万元,严重破坏国企改革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5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赌博活动记录、资金流水及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
判决结果
梁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改制关键岗位人员须警惕赌博型受贿新型腐败形态,维护国企改革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