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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财政局原处长袁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袁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其通过虚构参与赌博活动的方式,收受供应商王某等人给予的现金贿赂共计2.8万元,其中部分款项以‘借赌资’名义索取,实际为权钱交易。涉案资金均通过袁某实际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流转,部分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其余被挥霍。2023年3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政府采购项目异常情况时发现袁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调取其参与的多场赌博记录及银行流水,确认其受贿事实。袁某在初核阶段曾主动交代部分问题,但未退缴全部赃款,导致相关采购项目出现严重偏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约120万元。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0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袁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涉案赃款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采购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赌博型受贿本质是权钱交易,任何利用职权进行的非法活动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分类:受贿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