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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住建局处级干部曹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曹某在2018年至2022年担任某市住建局工程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建筑公司承揽市政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其通过组织地下赌场活动,以'技术指导费'名义收受项目承包人张某等人贿赂,累计金额达320万元。赃款被用于偿还赌债及个人挥霍。2022年11月,某县纪委监委接群众举报后立案调查,发现曹某多次在私人会所参与赌博并收受财物。经审计确认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拒不说明来源。曹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造成多个市政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导致公共财产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曹某以受贿罪被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提起抗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调取新增证据并重新审理。

判决结果

以受贿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对其未说明的40万元财产来源依法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不得将赌博作为权钱交易工具,严重破坏工程建设领域廉洁秩序。

分类:受贿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