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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郑某强令违法执行案

案件事实

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郑某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篡改审批材料、违规干预企业资质审核等方式,强令下属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12家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在办理某省会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时,其授意工作人员虚构项目合规性报告,帮助关联企业规避环保审查,非法获取行政许可。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海外置业,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投资虚拟货币。2022年7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违规操作线索,经初核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郑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法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赃款。案件造成某省会城市生态破坏损失共计1200万元,6家企业因违规经营被依法吊销执照。

审理过程

2022年8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1月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3月由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追缴违法所得260万元,责令退赔国家损失1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滥用行政权力破坏市场公平,损害政府公信力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