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属国企原总经理邓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邓某在担任某省属国企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决定将国有企业价值320万元的资产以远低于市场价的名义转让给关联企业。其通过伪造审批文件、篡改财务凭证等方式掩盖违规操作,所得赃款用于境外投资及个人挥霍。2022年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资产处置异常,经深入核查锁定邓某违法线索。邓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再审程序启动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造成国有企业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该案暴露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在国企改制过程中,通过虚构审批程序、违规干预资产处置等手段,严重损害国有资产安全,破坏国企改革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线索移交后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通过调取原始账目、补充侦查关联企业资金流向,完成证据链闭环,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邓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基层自治组织人员身份认定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改制关键岗位人员须严守法定权限,强化巡视巡察监督效能,防止权力寻租损害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