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于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于某利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职务便利,在环保项目审批、污染企业监管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虚构高尔夫球场会员资格、假借‘技术指导’名义,多次收受某环保企业负责人王某等人贿赂,涉案金额达300万元。其中,于某以‘投资’为由,要求王某陪同参与澳门赌场活动,累计输钱280万元后,将赌资转化为个人财产。2022年巡视巡察中,其妻子李某举报家庭财产异常情况,引发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经审计发现于某及其家属账户存在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财产,其中部分资金通过现金方式存入境外账户,部分用于购买高档房产及奢侈品。于某在初审阶段退还赃款80万元,并对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剩余资金来源拒不交代。该行为导致某省多个环保项目招标流于形式,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逾500万元,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监管秩序。
审理过程
巡视组移交线索后,经初核、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一审审理,重点核查赌博活动与受贿行为的关联性。
判决结果
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未说明的220万元财产来源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揭示国企高管通过赌博形式掩盖受贿本质的新型腐败形态,警示权力监督必须穿透隐蔽犯罪手段。